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南昌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3 17:37:15 浏览次数:
洪科字〔202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在“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中的引领作用,做好2022年度南昌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三大科技计划的5个项目类别。
1.创新引导计划。包括一般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金融、科技创新奖励。
2.创新平台计划。包括研发平台建设。
3.科技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人才“双百计划”。
二、申报对象
南昌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2021年3月7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市级新型研发机构。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基本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人才和技术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基本要求。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结构和明确的绩效目标,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4.限额推荐要求。2022年医疗卫生科技支撑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制度。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需按《项目申报指南》提前向本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各申报单位统筹把关后,在限额指标数内进行推荐申报。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务必要把真正好的项目推荐出来。项目推荐申报清单报送前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单位限额推荐数见项目申报指南,超出限额数量推荐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限额申报的项目单位申报人需同时将单位推荐函作为附件上传。
四、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2.对承担了我市科技重大项目以及2018年(含)以来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结题的,其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对承担了我市科技重大项目未按约定偿还项目经费的企业,该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本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5.2022年4月21日之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立案信息的或是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五、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7日。
2.县区推荐。项目一律实行属地管理。所有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区、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不予推荐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说明原因。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时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不予受理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
4.纸质材料报送。项目受理后,申报科技保险专项项目按电话通知要求报送一式六份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它类别计划项目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六、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账户和密码;账户信息如有遗忘,可根据注册账户手机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务请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审核项目材料。
3.上传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使用word格式文件,其他附件一律要求pdf格式文件,单个文件容量不得超过30M。
4.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